« 離婚中通常的步驟 | Main | 中港離婚:香港丈夫、內地妻子 »
在香港,可以向離婚法庭申請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破裂至無可挽回(irretrievable breakdown),而離婚申請人必須證明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事實情況,才可得到離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