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費
申請離婚的理由

離婚程序:離婚申請(petition)至絕對離婚令(decree absolute)

以下是辦理離婚的法律程序。如果有子女,離婚手續必須為子女作出的安排。

  1. 離婚申請人向家事法庭登記處,提交離婚呈請書(divorce petition)
  2. 離婚呈請書須送達答辯人(Respondent) ,答辯人對離婚呈請書回應。
  3. 提交誓章到法院。
  4. 離婚案列入排期案表
  5. 暫時離婚令 (divorce order nisi)
  6. 財產、贍養、管養或探視的爭議
  7. 核實呈請書和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statement as to arrangement of children)
  8. 離婚法庭公開聽訊,答辯人可選不出庭
  9. 如答辯人出庭,法官會確定答辯人是否抗辯
  10. 如果雙方已就管養、探視及其他事宜達成協議,法官可以批准有關協議,作出最後命令。
  11. 要求作出絕對離婚令的申請,可在暫准判離婚令批出後六星期提出
  12. 絕對離婚令(decree absolute)大約在兩個月內發出
葉謝鄧律師行-離婚法律服務-廖穎心律師 (Michelle Liu)專綫電話WhatsApp:65366666
 提交預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