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分居超過一年為離婚事實,申請離婚毋須對方同意

只有以雙方連續分居超過一年為離婚的事實基礎,才須要對方同意。

即使雙方同意,仍要經法庭頒離婚令。

但對以下雙方有協議,會較為方便、快捷和省錢:

  • 子女撫養權
  • 瞻養費安排
  • 財產分配。

"即使雙方同意,仍要經法庭頒離婚令。"

 

葉謝鄧律師行-離婚法律服務-廖穎心律師 (Michelle Liu)專綫電話WhatsApp:653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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